圆桌 | 关于澳大利亚“同性婚姻公投”,我们聊了聊这几个问题

ColorsWorld 2017-11-27

这里是神秘柜子。

讨论引导人 | 榴莲

编辑 | Jasmine

制作 | Sue

封面图来自Facebook


关于“圆桌”

The Round table

从本周开始,ColorsWorld将会把每两周进行一次的议题讨论记录整理出来,并把其中有价值的内容分享给大家。这就是我们的圆桌栏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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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澳大利亚“同性婚姻公投”正式结果公布,赞成同性婚姻的阵营取得了胜利。在1270余万名参与投票的澳大利亚选民中,有61.6%的人投了支持票,仅有38.4%的参与者反对同性婚姻。澳大利亚总理也表示,将尽快启动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进程,而澳大利亚也有望成为新的支持同性婚姻的国家。


澳大利亚“同性婚姻公投”的结果无疑令人欢欣鼓舞,但就这一公投,我们还有很多问题:例如,公投过程中,支持同性婚姻的群体遭遇了怎样的困难?再比如,如何看待公投在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当中所发挥的作用?在ColorsWorld上周所举办的议题讨论会当中,我们也邀请到了一些亲历澳大利亚同性婚姻公投的朋友,与我们共同讨论这一公投及其所产生的影响。


澳大利亚LGBT群体的生存现状如何?


作为议题讨论的背景,我们有必要了解澳大利亚LGBT群体的生存现状。大多数居住在澳洲或有澳洲生活经历的朋友表示,他们并没有在平时的生活当中感受到对LGBT群体的歧视。“坦白说,我在澳洲打工度假时,我自己并没有遇到很多针对LGBT群体的歧视……作为亚裔LGBT,我感觉在澳洲作为亚裔的‘不方便’其实比作为LGBT的‘不方便’还多一些。”有朋友表示,即便是在亚裔移民群体内部,对LGBT群体的歧视也比较少,“知道也没有歧视,至少我没有感受到。”

但是,这并不等于争取同性婚姻就不必要。“澳洲每年都有很多同性游行,要求平等的权利(equal right),”现有的民事伴侣制度并不让人满意,一些朋友指出,这种制度对于同性伴侣的保护是相当有限的。“首先民事伴侣制度只是各州州政府出台的,也就是仅仅州内认可。”这意味着,一对已经注册了民事伴侣关系的伴侣一旦离开注册时所在的州,就又成了两个法律上没什么关系的人。“其次,民事伴侣制度是实实在在的比婚姻低一等。”以离婚手续为例,在昆士兰,“当民事伴侣制度中的一方注册结婚时,那个人原先的民事伴侣关系就自动终止了。”而在维多利亚州,“取消民事关系只需要单方申请,通知对方,三个月就可以取消。同样的程序在婚姻关系中应该是有一年(的保护期)。”由此可见,争取同性婚姻,确实是澳大利亚LGBT群体争取同等权利中重要的一环。

在铺天盖地有关 “say yes”的新闻之外,在本次同性婚姻公投当中,我们也听到了很多反对的声音。反对阵营推出的海报中,有些甚至采用了相当具有侮辱性的词语。

图一 澳大利亚同性婚姻公投时反对派贴出的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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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反对者中,也有不少华人喊出“say no”的口号,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澳大利亚华人群体对同性婚姻的反对?


在反对同性婚姻的群体中,华人群体的身影显得尤为明显。在本次公投中,澳洲新南威尔士州为同性婚姻的最大反对州,有42.2%的反对票,而这个州恰好包含了很多华人的聚居区。华人群体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反对理由中,“保护孩子”是一个反复被提及的口号。“很多华人反对,都是因为怕(同婚合法化后会带动)推广 ‘安全学校’(safe school),怕自己的孩子被教育成同性恋。他们不介意自己的朋友是,但是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一方面,他们担心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会使得整个社会舆论环境发生变化,进而对处在成长期的青少年的性取向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这种担忧部分地源于华人群体对“延续血脉”的传统观念的坚持——“如果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恋的话,(自己)就很有可能会没有后代,那怎么跟祖宗先人交代呢?”。另一方面,他们也在担心,如果同性婚姻得到合法化,那么旨在让孩子了解跨性别的“安全学校”计划也就会被强制推行,孩子的安全就会没有保障。“觉得自己是什么性别就可以进什么厕所,那坏人也会有可乘之机,会害怕自己小孩不安全。”

还有一些朋友觉得:“国人没办法接受(同性婚姻)更多的跟文化内化有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子女的事情往往也是父母的事情。即便是子女已经成年并组建自己的家庭,很多父母也会拒绝“退位”,认为自己有作为家长的职责,“要对小孩的人生负责”。

另一方面,第一代移民群体有着非常强的文化焦虑感。在子女的教育上,这种文化焦虑感表现为“很多华人移民一代的父母,他们对于英语的熟练程度其实是远不如自己在澳洲出生长大、从小在英语环境下生活的子女的。即便是有中文学校,孩子们接触的主流语言还是英语。这种差异会造成父母有种‘我不知道孩子到底在学校受了什么教育,Ta到底在看什么东西’的感觉。”

图二 澳洲华人群体反对“安全学校”的推行

在华人社群中,这种“要对子女负责”的传统养育观念和“失去对子女的控制感”的文化焦虑感的合流,直接促成了第一代移民群体的保守政治倾向—— “凡是我不了解的东西我一概要抵制”。


也有朋友认为,华人群体的反对声音事实上是被放大了的。“我觉得其实是没有华人主体的LGBT社团去支持同志,导致反对(同性婚姻的社团的)声音垄断了中文媒体。” 这位朋友同时也指出,同性婚姻的倡导组织在华人社区里的影响力其实微乎其微,即便“澳洲主要同婚倡导组织marriage equality有专门制作了中文宣传资料”他们的工作人员中也少有懂得中文的,无力在华人社区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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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如何看待公投在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当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


在形成了很大影响力的同时,澳洲“同性婚姻公投”本身也造成了很多人的忧虑。联合国方面表示,公投这一行为可能根本无法保障LGBT等少数人群的权益。“尽管我们注意到澳洲正在进行自愿的没有约束力的邮寄投票,委员会认为使用民意投票的方式来解决公约中规定的人权问题,特别是少数群体的平等和不受歧视,是不能被接受的决策方式,这种做法可能会进一步边缘化和羞辱少数群体。”讨论过程中也有人认为: “公投容易形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以多数人的共识不能否定少数人的基本权利。”并指出这和“同性恋能不能结婚不应该由异性恋来决定”是一个道理。

也有人指出,由于这次公投关乎到澳洲的国际形象,如果没有取得“同意同性婚姻”的结果的话,对于澳洲的国际形象也有影响,这种状况可能也造成了一部分反对者的“噤声”。

另外,公投过程中,言论自由和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很多对此持中立态度的人被迫站队,而一些处于少数地位的人也迫于周围持反对意见的朋友的压力放弃了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简单的Yes和No激化了太多人立场。很多人不敢把自己归入少数群体,一个公司大家都说Yes,说No的被辞退的也有发生。”

在这次澳洲同婚公投事件中,很多人表达了对反同“仇恨言论”的不满,认为“不应该用公投(或者议会)来决定少数人的基本权利”。但当需要提出解决方案时,这些人又往往还是陷入“靠政府限制’仇恨言论’”的死循环。

更有甚者,澳洲同婚合法化几乎已经成为了各派政治团体用以争取民众支持的砝码。“澳大利亚这几年的政党动荡十分频繁,”“其实都赞成同性婚姻,但是却都不希望成为别的政党的政绩,因此在相互扯皮。本来是工党打算递交一份修改法案,直接在议会讨论通过,但是绿党和自由党不同意,然后又提出了公投。最后三大党对公投浪费钱(事实证明果然很浪费)一事争执不下,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定论。”

然而,如果不通过直接公投或代议制民主渠道,符合同性婚姻合法化支持者要求的渠道还有哪些呢?通过与台湾和美国的比较,可以看出,与澳大利亚试图走立法渠道的尝试不同,“台湾与美国都是通过司法层次来解决。台湾是通过解释宪法,反推司法机关。”美国则是“通过判决使得一个州的同性婚姻关系必须在全国的范围内得到承认。”

从实践层面上来说,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不应当侵犯私人领域里的宗教自由。这不单需要我们更为细致的定义什么是“对私人权利的侵犯”,也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更妥善地对公权力施加限制:“如果公权力领域没有得到制约,它会向下侵蚀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同时也会在我们之间制造距离,制造出相互分裂、相互不信任的个体。”

也有一些参与者指出了本次公投背后可能的政治意涵。一位朋友提出,这次公投很可能是现任政府在向参议院施压。他指出“宪法第五部分(The Constitution Part V)规定了议会的权力,其中 51 规定了立法权的内容,而xxi 将「婚姻」划给了议会。也就是说全民公投(referendum)和 公民投票(plebiscite)都没用,立法还是得由议会来提出。本来议会是拖着,现在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提出了一份公民投票。虽然不能立法,但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在公民投票之前,可以说政府拖拖拉拉不办事儿,现在把政府和民意对立起来了,如果不妥善解决就是在人民的对立面上了。”这将直接关乎现任执政党派 在未来大选中的表现,逼迫他们不得不慎重考虑。

图三 澳大利亚宪法第五部分内容

另一位参与者则觉得,公投形成了一个公共领域,“在这里,个人表达自己的意见,政府通过公投明确个体诉求。”“尽管邮政投票本身就是不合理,但是政府的意愿是‘听到澳大利亚人的声音’。” 无论其结果如何,个体的诉求得到了表达,对于改善LGBT群体的现实状况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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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的另一种解读思路在于,支持同性婚姻是否是同志平权中必要的一环?


在讨论澳洲同性婚姻公投的同时,也有参与者对同性婚姻本身进行了思考。一些朋友看来,同性婚姻是否是平权中必要的一环,是需要打上问号的。“比同性婚姻合法化更重要的是,同性等一切非婚关系的法律保障。”“不应只是让现有婚姻制度去适应各种伴侣关系,而应是新的法律授权的伴侣关系(继承权、签字权等)来保护各种情况。”


甚至在一些参与者看来,反思婚姻制度本身才是最终的解决之道。他们指出,要重新认识婚姻的本质,认识到婚姻对个人人生的限制作用(只有结婚才能成为一个成年人、只有结婚才标志着自己过上了成功的人生),而不是“把婚姻这同样的枷锁也给我们来一套。”


另外,正如《澳大利亚的民调通过了同性婚姻,可这不会影响我做 “单身狗”》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同性婚姻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甚至造成了LGBT群体内部的一些声音遭到忽视:

“在目前支持同志婚姻的阵营里,以下的声音以及是几乎被迫暂时为了大局而消声的:比如跨性别的声音 —— 这些穿梭在两性之间真正能够撼动性别二元划分的生命,也是这次同性婚姻调查中最容易躺枪、被责难的个体;比如追求多边关系,或者不想接受一对一婚姻关系所绑定的财产划分制度的伴侣;又比如想通过多元成家、想与没有情爱关系的一个或多个友人进行伴侣关系认证互相扶持到老的关系。这些关系在本次同婚调查里都没有得到表达。”[1]


但在另一些朋友看来,婚姻所代表的并不仅仅是伴侣间物权关系的规范,也可能促成社群中人们的心态的改变。一位参与者指出,“我不认为大部分同志情侣真的会仅仅为了‘可以追求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的权利(就去结婚)。实际情况更多可能是,当另一半久病卧床,需要你分出自己(原本能投入到工作、学习、提高自己、多赚钱这些事情上)的精力去照顾时,很多人只会越来越嫌弃对方,觉得自己被拖累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能也会让同性伴侣关系变得更加稳固。


以上是本次讨论中涉及的一些问题,和参与讨论了的朋友的一些观点,欢迎各位在留言区谈谈自己的看法,也请大家期待我们下一次的议题讨论。

参考文献:


[1] 刘亭亭:《澳大利亚的民调通过了同性婚姻,可这不会影响我做 “单身狗”》,Vice中国,2017-11-21.

[2] 马克西·刘易斯:《澳洲同婚投票,大家在欢呼,我们在担忧》,莜晞、SUN译,NGOCN, 2017-11-16.

[3]刘满新:《面对分裂的社会,仇恨言论不应该受限制吗? 》,《微思客》,2017-03-06.
[4] Claire Bickers, Reuters. U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slams Australia on gay marriage postal survey. news.com.au. 2017-11-10.
[5] Gordon, David. The Harm in Hate-Speech Laws. Mises Daily Articles. 2012-05-30.
[6] Westcott, Ben. 8 weeks, 1 question: Australia's same sex marriage survey. CNN. 2017-11-15.
[7] Volokh, Eugene. No, there’s no “hate speech” exception to the First Amendment. The Washington Post. 20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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